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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企业信用“背书”!盐城发出首份《自动履行证明书》

作者:超级管理员时间:2022-04-25

4月22日,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企业发出该市首份《自动履行证明书》,旨在加强信用机制正向激励,引导涉诉企业自动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。


企业信用修复工作,是江苏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+4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。向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发放《自动履行证明书》,是结案证明进一步细化的结果,能为积极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正名,助其恢复信用等级,拓展相关业务,是正向激励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一种举措,也是法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,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一种有益尝试。

我院首次发出《自动履行证明书》,给予诚信被执行人更多机会,促使法院执行工作从外部施压、惩戒的被动行为,转化为当事人的行动自觉进而主动履行。滨海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,这不仅有利于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,进一步解决执行难,更有利于让诚信守法成为市场经济的硬通货,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、建设诚信社会贡献司法力量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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